【上师大天华学院】召开首批“活力课堂”星级教师认定申报动员会
时间: 2018-11-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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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末,天华学院“活力课堂”教学改革将完成3年(6个学期)的持续建设。本学期初正式执行的《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薪酬调整方案(2018)》,在教师重点性加薪范畴中,把活力课堂教学改革参与者新纳入了入围条件。9-11月,教学部门联合人事部门,拟定了《“活力课堂”星级教师认定及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为确保首批“活力课堂”星级教师申报工作顺利开展,11月21日中午, 首批“活力课堂”星级教师申报动员会在日华楼103智慧教室召开。教务处常务副处长徐振、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以及全体“活力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教师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副校长龚春蕾主持。

副校长龚春蕾首先围绕星级教师的入围条件、评审要求、时间安排等方面对整个认定流程作了详细解读。此次认定,对入围教师的 “活力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建设项目达标情况,和教师所获省部级课程、教改或教学竞赛类项目或奖项都有明确的规定。经教师个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按入围条件审核后,进入评审环节。教师需要完成现场授课、说课、课程改革情况整体汇报等环节,并提交课程建设成果汇编、在线课程运行报告、教改论文、学生真实性学习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学校将组织以校外专家为主的专家评审组,对教师教学目标的达成度、教学设计的创新度、教学实施的活力度,以及教学评价的满意度,进行全面验收考核,确保认定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平性。随后,龚副校长展示了此次认定的相关评价体系,希望老师们能积极申报,并对照各项评价指标,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准备工作。

(副校长龚春蕾向与会老师介绍认定流程)

教务处常务副处长徐振表示,教师通过评审被认定为“活力课堂”星级教师后,教务处还将从线上线下全方位、常态化地考核星级老师的课堂教学改革、在线学习中心使用、课堂教学效果等情况,以随时检验教师后续的教学实施是否与星级教师标准一致。

(教务处常务副处长徐振介绍常态化考核方案)

“活力课堂”星级教师认定,是我校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活力课堂”教学改革阶段性成果检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全面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之一。未来“活力课堂”星级教师认定工作会持续推进下去,与学校教学名师的评选同步,每2年组织一次,以激发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改革、提升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效果的积极性,不断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将聪明才智贡献给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最终让广大学生受益。  

教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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